减税政策降低双创成本 仪器行业迎重大利好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8-05-25【打印】
先进设备、仪器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中心竞争力的体现,但在投资采购单位价值金额较大的设备时会对企业资金形成一定压力。鼎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为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种市场主体营建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多重减税政策降低双创成本
深化减税降费,在今年全国两会后动作充足快,称得上雷厉风行。早在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方法,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其中,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率从17%降至16%,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5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表两则通知,明确两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分别规定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当年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统一至8%。专家表示,新规有利于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加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展就业。
两部门明确,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相关规定实行。专家表示,此项优惠出台后,覆盖了此前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下的研发仪器、设备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对所有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而言,加大了优惠支持力度。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后,为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政策规定将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提升至8%。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提升以后,企业在引进新技术、开展新培训时就更有底气了,下一步,企业将继续加大对人才的教育投入,加速企业创新发展。
仪器行业受益将迎重大利好
经市国税局初步统计,两项减税新政策,2018年将为企业带来约2亿元的减税红利。此次减税政策将直接利好高端制造与科技创新企业。对仪器制造业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此举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仪器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仪器企业提升研发投入,推进仪器制造业的发展。在当前政策的大好形势下,仪器行业作为高度受利的一方必将迎来重大利好。
多重减税降税政策的实施,不只有助于仪器制造业企业降低税负,添加企业利润,为仪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扩展生产范围提供资金支持;还有助于推进仪器上下游包括集成电路、钢铁、机器人等行业的发展,为仪器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动力;同时,更有助于推进仪器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高端高质量发展。
在不断的发展创新中,我国仪器市场即将进入快车道,基础条件、政策环境改进以及市场成熟机制的树立等,奠定仪器市场迸发的三个先决条件,已经具备。仪器市场的风口已经到来了,接下来中国仪器市场将迎来迸发式的增长。相信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下和多方力量的推进下,我国仪器仪表制造业必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春天。